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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永丰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、优秀代表、优秀建议评选办法》的通知

作者: 发布日期:2018-03-02 来源:  阅读次数:

各乡镇人大、县直各单位:

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,现将《永丰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、优秀代表、优秀建议评选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3月15日

 


永丰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、优秀代表、

优秀建议评选办法

 

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激励机制,增强人大代表履职和人大建议承办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,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,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,决定开展建议办理先进单位、优秀代表、优秀建议每年一次评选活动。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奖项名称及评选范围

(一)建议办理先进单位,评选范围:人大建议办理承办单位。

(二)优秀代表,评选范围:全体县人大代表。

(三)优秀建议,评选范围:当年度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、意见和建议(简称建议)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评选条件

1.领导重视,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,主要领导亲自与代表见面、沟通,及时研究、部署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,促进建议落实。
    2.按照建议办理工作有关规定,从建议的接收、承办到答复、办结,专人负责, 制度健全,措施有力,合理建议有效采纳,办理质量较高,效果较为明显。

3.态度诚恳,方法得当,工作做得深入细致,代表满意。

4.按规定时限办理完毕,办复率达100%。按要求寄送答复函,答复函格式规范,内容详实,分类准确,打印成文,及时报送县人大选任联工委。

(二)优秀代表评选条件

1.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工作知识,政治立场坚定,积极贯彻中央和省、市、县委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决策、部署和决定、决议,清正廉洁、遵纪守法;

2.认真履行代表职责,积极参加人大有关会议和调研、视察、评议、监督等活动,表现突出;

3.积极反映群众意愿,广泛联系选民,单独或牵头联合提出1件以上质量较高的建议;

4.热爱本职工作,出色完成工作任务,在“三个走在前列”和“全省工业强县、农产名县、美丽家园、民生永丰”实践中作出突出贡献。受到有关奖励的优先。

(三)优秀建议评选条件

 1.围绕经济社会重点问题及群众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提出比较重要的批评、意见和建议

2.建议具备准确性、严肃性、科学性和可行性,内容准确翔实,观点鲜明,重点突出,有情况、有分析、有建议

3.建议被采纳和办理后,对工作有较大推动和促进作用取得良好的政治、经济、社会效益;或者具有一定的前瞻性,对今后的工作有重要的参考价值。

三、评选办法

(一)建议办理先进单位

由县人大常委会考核组进行考核评选,从建议承办单位中推荐4-6个单位为建议办理先进单位,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核决定。

(二)优秀代表

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县直选区按比例提出推荐名单,其中7名以下县人大代表的乡镇,推荐1人;7名(含7名)以上县人大代表的乡镇、县直选区,推荐2人。填写好《优秀代表评选推荐表》上报至县人大常委会,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核决定。

(三)优秀建议

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推荐年度建议总数的10%作为当年的优秀建议,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核决定。

四、表彰奖励

每年在县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上表彰建议办理先进单位,颁发奖牌,奖励建议办理先进单位400元;在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上表彰优秀代表、优秀建议获得者,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,其中奖励优秀代表每人200元,奖励提出优秀建议的代表每条200元。

   附:优秀代表评选推荐表

 

 

附:   

       年度优秀代表评选推荐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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